贵州出台《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(今年版)》
《指导目录》保留了国家 《指导目录》中执法事项 项,梳理我省省级地方性法规执法事项 项(不包括市、州地方性法规执法事项),形成了我省 《指导目录》共有执法事项 项。纳入我省《指导目录》中 项执法事项 责任层级严格遵照国家 《指导目录》要求。省级 项、市(州)级 项;行政处罚事项 项,行政强制事项 项。下 步,贵州省将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地方立法等情况实行动态清理。
近日,经省人民政府同意,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《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(今年版)》(以下称我省《指导目录》)。《指导目录》 出台是贵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、省政府深化机构改革系列部署 重要成果。也是确保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 通知》、生态环境部《关于印发〈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(今年版)〉 通知》在我省顺利贯彻落实,理清执法边界和权限,扎实推进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重要举措。对于规范生态环境部门执法行为,依法保护相对人 合法权利具有重要意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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